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基础电信网络提供的,不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营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信息服务业务:提供文字、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增值数据业务;
- 电子商务;
- 网络游戏;
- 网络直播;
- 网络教育;
- 网络医疗;
- 网络金融等。
- 网上信息发布服务业务:提供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 新闻信息发布平台;
- 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
- 电子商务平台;
- 网络游戏平台;
- 网络直播平台;
- 网络教育平台;
- 网络医疗平台;
- 网络金融平台等。
- 网上交易服务业务: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 电子商务平台;
- 网络游戏平台;
- 网络直播平台;
- 网络教育平台;
- 网络医疗平台;
- 网络金融平台等。
- 网上支付业务:提供网上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网上银行支付;
- 第三方支付;
- 移动支付等。
- 网上安全服务业务:提供网上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网络安全防护;
- 网络安全监测;
- 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等。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由省级以上通信管理局颁发。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有企业法人资格;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